李孝华律师所
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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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11号中泰国际5号楼17楼
你有没有想过,当一起涉案金额动辄数十亿的走私大案浮出水面,那些站在被告席旁的律师,究竟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纯粹的辩护者,还是法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平衡器?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宁波走私案律师”这个群体,试图揭开他们工作的真实一面。
要理解律师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咱们得先看看他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案子。宁波作为世界级大港,走私案件往往带有几个鲜明特点:
所以,接这种案子,对律师来说绝对是挑战。它要求律师不仅懂法,还得懂贸易、懂财务,甚至得懂点航运知识。这或许暗示了,为什么这类案件的辩护律师往往都是律所里的资深合伙人或特定领域的专家。
外界可能觉得,律师不就是开庭时说几句话嘛。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们的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就像在完成一个极其复杂的拼图。
第一阶段:海量阅卷,从纸堆里找线索。这是最基础,也最耗时的。律师需要把侦查机关收集的所有证据材料一页一页地看过去,寻找程序上的瑕疵、证据间的矛盾,以及可能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这活儿,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细心。
第二阶段:会见当事人,厘清事实。律师需要反复会见被关押的当事人,听他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从当事人的叙述中,辨别哪些是客观事实,哪些是他的主观认知甚至误解。走私案里,当事人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认识(比如是否明知是走私)常常是争议焦点。
第三阶段:精准辩护,不只是“做无罪辩护”。这可能是最大的误解。公众常以为律师就是要做无罪辩护。但实际上,律师的职责是提出当事人罪轻、无罪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的材料和意见。在走私案中,策略非常灵活:
说到这里,有个核心问题不得不提:为什么有些案情看起来“板上钉钉”了,律师还要为“坏人”辩护?
这个问题很好。我想,关键在于我们对“法治”的理解。法治的核心之一就是,任何人,无论被指控的罪行多么严重,都享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律师的介入,是为了确保办案机关收集的证据是合法的,程序是正当的,对法律的适用是准确的。他们是在维护一套公平的游戏规则,防止任何一方(包括公权力)出现错误或滥用权力。从长远看,这保护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往往有更多的褶皱。宁波走私案律师在具体办案中,遇到的挑战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多。
不过话说回来,具体到某个案件中,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互动模式究竟如何,是否存在某种“潜规则”,这可能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需要更深入的个案研究才能窥见一斑。
为了让画面更清晰,我们不妨虚构一个“张律师”的故事。
张律师是宁波本地人,接手了一个涉嫌低报价格走私普通货物的案子。他的当事人是一家外贸公司的业务经理老王。卷宗显示,老王经手的一批货物,申报价格比实际价格低了30%,偷逃税款几百万。
表面看,老王难逃干系。但张律师在几十本卷宗里发现,老王的上级曾发给他一封邮件,邮件里附有“两套价格表”,并指示他“按A套申报”。同时,张律师会见老王时,老王反复强调:“我一直以为这是公司的一种避税策略,我真不知道这是走私啊!”
于是,张律师的辩护重点就放在了两个方面: 1. 主观故意:着力证明老王可能并不“明知”这是走私行为,缺乏主观故意。 2. 地位作用:强调老王只是执行者,并非犯意的提起者或主要受益者,应认定为从犯。
最终,法院虽然认定了走私事实,但采纳了老王系从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的辩护意见,给予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这个结果,虽然离“无罪”很远,但对老王和他的家庭来说,已经是法律框架内能争取到的最好局面了。
聊了这么多,我们再跳出来看。宁波走私案律师的工作,其实已经超越了个案的输赢。他们就像法治精密仪器上的校准师,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较量:
所以,下次再听到某个大案的律师新闻时,也许我们可以有一个更平和、更深入的视角。他们的存在和努力,是我们社会走向更高程度法治的一个侧影,虽然这个过程可能充满波折,但方向大抵是向前的。
